中新網11月14日電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億圓富集團涉嫌自2016年起非法吸金超45億元(新臺幣,下同),新北地院2018年11月14日將擔任集團顧問的吳松霖判刑10年4個月,將執行長陳東豐判刑11年,將其余副總級重要干部分別判刑10年至數月不等。
臺灣億圓富集團總裁周瑞慶、吳松霖、陳東豐等人向投資人宣稱“旗下擁有度假會館、不動產、傳媒產業、環保能源、慈善基金會、食品、服飾業等產業,共有20多家公司,未來還將上市,且投資后每月可領2萬元顧問費”等,誘騙數百名投資人,自2016年起共非法吸金45億余元。
臺灣檢調2016年底展開搜索,2018年4月起訴,周瑞慶卻趁機逃跑,直到2018年中秋節落網,被羈押禁見至今,仍在審理中。
新北地院11月14日針對其余主要嫌犯開庭宣判,集團顧問吳松霖被判刑10年4個月,執行長陳東豐被判刑11年,其余文姓男子、詹姓男子等副總級重要干部各被判刑10年至數月不等。
不過,“億圓富自救會”部分成員認為,許多受害者被騙到家破人亡,甚至有人為此輕生、憂郁癥纏身,法院判罰刑度過輕。
此外,30-40位“億圓富自救會”成員到法院外舉布條抗議,認為億圓富集團的董監事、相關會計、行政人員等重要干部都未被偵辦,且部分共犯在檢調搜索前已成功轉移財產,受害者求償無門,呼吁臺灣檢調盡快查明,還給受害者及其家屬公道。
責任編輯:木十
(原標題:臺灣集團詐騙超45億新臺幣 主要嫌犯獲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