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曹琦報道:9月28日,記者從江西省保監局了解到,中華聯合產險江西分公司、人保財險江西省分公司、人保壽險江西省分公司3家公司開罰單,累計罰款75萬元,其中人保財險江西省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一次性罰款39萬元。
據保監部門披露:
經查,2017年1月-2018年3月,人保財險江西省分公司存在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行為。
時任人保財險江西省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總經理周鵑、時任人保財險南昌市分公司總經理助理莫旭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上述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決定對人保財險江西省分公司罰款35萬元;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周鵑給予警告并罰款3萬元,決定對莫旭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
經查,2017年1月-2018年5月,人保壽險江西省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一、欺騙投保人。時任人保壽險進賢縣支公司副經理魏斌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二、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時任人保壽險南昌中支總經理助理徐子勇、時任人保壽險南昌中支綜合部副經理(主持工作)舒俊波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三、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時任人保壽險江西省分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嚴和生、時任人保壽險南昌中支總經理助理徐子勇、時任人保壽險南昌中支業務總監趙欣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上述欺騙投保人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決定對人保壽險江西省分公司罰款6萬元;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魏斌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
上述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決定對人保壽險江西省分公司罰款13萬元;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徐子勇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決定對舒俊波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
上述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決定對人保壽險江西省分公司罰款16萬元;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嚴和生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決定對徐子勇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決定對趙欣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
經查,2017年1月-2018年4月,中華聯合產險江西分公司存在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行為。
時任中華聯合產險江西分公司運營與銷售管理部總經理助理朱敏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上述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決定對中華聯合產險江西分公司罰款11萬元;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朱敏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
責任編輯:木十
(原標題:江西省保監局九月連開3張罰單最高罰款39萬元!)